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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乘出租四招防丟物

隨著元旦、春節臨近,市公安局公交總隊出租支隊接報的乘坐計程車遺失財物的求助電話明顯增加,僅2008年12月份以來,求助就有300餘起。

  警官介紹,近期在計程車上遺失財物的乘客,大多是因為聚會、應酬醉酒乘車或者是下車時接打手機而將財物遺忘,僅12月以來支隊查找發還的遺失物總價值就有15萬元左右,包括行李箱、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現金等。

  為避免您乘坐計程車時遺失財物,民警提示您牢記以下四點:

  一、乘坐計程車時最重要的是一定記著索要發票。因為即便遺失財物,憑發票就有可能將財物找回。

  二、醉酒的乘客最好有他人陪同,避免單獨乘坐計程車。

  三、乘坐計程車時手機、錢包要存放好,不要隨手放在車座或前風擋上,避免下車時遺忘。

  四、攜帶行李乘坐計程車的乘客,要養成下車時先拿好行李再結賬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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